食品安全
葡萄酒,葡萄酒
Tan’Activ®单宁用于葡萄酒酿造的特质:
- · 已被认可和接受的植物来源
- · 重金属含量符合酿酒法典标准
- · 国际化
- · 不存在或仅微量的霉菌素
- · 不存在或仅微量的残留
- · 物理状态,单宁含量和灰分的比例严格遵循主要法规有关单宁纯度和使用标准。
用于葡萄酒酿造的Tan’Activ ®单宁的制造符合欧洲国际葡萄酒工艺法典(the European Codex Oenologique International)规定.
在酿酒工艺中,单宁被视为加工助剂,依据以下欧盟法规进行使用:
- ·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2008年12月16日发布的关于食品添加剂的法规(EC)N.1333/2008号
- · 欧洲理事会条例2008年4月29日(EC)N.479/2008号,关于酒类产品的共同市场,酿酒规范和可适用的限制等;欧洲理事会条例2009年7月10日(EC)N.606/2009号,就(EC)N. 479/2008号实施细则做出了规定。
- · 欧洲理事会条例1999年5月17日(EC)N.1493/1999号,关于酒类产品的共同市场的规定。
中国《GB2760-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中关于单宁酸、单宁的归类和使用范围如下:
- · 表B.2 “允许使用的食品用天然香料名单”:序号364,编码N371,单宁酸(Tannic Acid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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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 表C.2“需要规定功能和使用范围的加工助剂名单”:序号59,食用单宁(Edible Tannin),使用范围:黄酒、啤酒、葡萄酒和配制酒的加工工艺。
此外,考虑在全球食品市场的通用用途,食品法典委员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。该委员会是由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于1963组织年成立若干委员会,以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及国际贸易公平。